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发展严峻复杂,本轮疫情已至少涉及14省份30余地。为有效应对近期国内多地疫情,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根据广东省、汕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汕返汕人员排查
1.对境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汕返汕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2、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来汕返汕人员实施“7+7”“3+2”健康管理措施。即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7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来汕返汕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措施(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间隔大于24小时)及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上述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地区起计算。
二、强化实验室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实验室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汕、不出省。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出差审批程序和健康监测制度,尤其是出省,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工作人员及家人出省返汕后要第一时间向单位或社区报备,48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三天两检。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返回工作岗位,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参加会议,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工作地和住家两点一线。省内发生疫情时,离汕返汕参照执行。
三、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到访实验室的管控
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到访实验室的报备工作。外来人员到访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14天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实验室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疫情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防控工作遇到的特殊情况、重要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按照国家、省、市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启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处置专班,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立即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
2021年8月6日